为确保洺河东洺阳缓洪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现就加强洺河东洺阳缓洪工程占地和管理范围内项目和人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洺河东洺阳缓洪工程征(占)地范围:台口村、小油村、石北口村以北,邓上村、邓底村、通头村、南阳城村、西阳城村、东阳城村以南,东洺阳村以西区域,含淹没水位70m及以下和其影响区域。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东洺阳缓洪工程占地、管理范围及缓洪区内,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任何项目,禁止抢搭、抢建构筑物和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开发土地和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婚嫁、新生儿落户,复转军人、刑满释放等人员迁回原籍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
三、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停止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有关证照的办理工作。永合会镇、西阳城乡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要配合做好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和群众协调工作。
四、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妨碍、阻挠、扰乱正常工程建设,或者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