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区本级食品抽检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通告。
一、邯郸市永年区小龙马乡大张村彬的副食调料门市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01-10。被抽样单位名称:邯郸市永年区小龙马乡大张村彬的副食调料门市。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购进绿豆芽20kg,共计48元。因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方的资质、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进货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并进行了追溯,移交至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二、邯郸市永年区城区丽鑫食品店的橙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橙子。购进日期:2022-01-09。被抽样单位名称:邯郸市永年区城区丽鑫食品店。不合格项目:三唑磷。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购进白萝卜15kg,共计90元。因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方的资质、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进货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并进行了追溯,移交至湖北省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邯郸市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